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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节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来说,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让个独企业税赋减轻了。大部分个人独资企业都是以查账征收,但是对于那些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成本账务难做、财务制度不健全的行业来说,采用查账征收意味个人所得税是比较高额的。那么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非常希望能申请到核定征收的。

重庆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中,对于营改增行业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税利润所得率为10%,优惠政策详细咨询刘主任 181- 0830 -8538。

核定征收申请条件:

1、注册到园区

2、组织形式必须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计算公式:

营业额/1+3%*10%*对应级数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10%(黔江地区核定的利润所得率)

3%(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所得税综合税率可降低至0.5%-3.1%,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企业成本、个人所得税、分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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